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长期坚持就业育人理念,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自觉担负时代使命,将小我融入大我,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在爱国奋斗中实现个人价值。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启航奖”,对主动积极就业并作出标杆榜样就业选择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非定向就业毕业生(含3月份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应德才兼备,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主动积极就业,且在择业中至少符合以下六种情况中的一种。
(一)到国家重点单位就业。包括:1.央企及重点国有企业;2.重点科研院所;3.重点高等院校;4.党政机关及重要事业单位;5.部队和军工单位;6.重点媒体;7.重点文体卫机构;8.重要金融单位;9.战略新兴民营企业;10.其他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点用人单位。
(二)到国家战略性行业领域就业,如国防军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
(三)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到中西部、东北地区工作。中西部、东北地区主要包括: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22个省(区、市)。
(四)通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重点项目就业(不包括支教保研)。重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及各地选调生及人才引进项目、大学生应征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赴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工作等。
(五)自主创业。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并取得良好进展。
(六)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毕业后选择到重要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实习时间要求在6个月(含)以上。
三、奖项设置
本年度“启航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暂定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0名,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四、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
(一)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保持一页纸正反面,不要修改格式)、汇总表(附件3),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参考附件2),以第三人称撰写。请简单介绍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及所获荣誉,重点介绍个人求职考虑(如选择签约单位的原因)、求职和选择过程、未来职业发展展望。获奖者相关事迹材料会在校内主要网络平台进行宣传,请大家确保事迹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以及可宣传性。附件1、2、3的电子版,请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fanxinwen0113@163.com ,邮件请命名为“【启航奖申请】姓名-学号”。
(二)学院对提交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名额不限。
(三)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
(四)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后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