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12  授予 工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思想品德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素质要求:具有坚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掌握系统的有关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的各种专门知识,熟悉现代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和工具,有娴熟的计算机使用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通过与其他学科交叉,能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多种研究及应用课题;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与作风;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用一门外国语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

3.身体素质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主要研究方向

1、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 2、软件工程与测试 3、嵌入式系统与信息安全 4、多媒体技术与应用

5、智能技术与系统 6、图象处理与模式识别 7、并行技术与应用 8、数据库与信息检索技术

 9、智能信息处理 10、数字媒体与智能软件 11、并行与分布式系统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学风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的指导等。入学三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2.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3.可以通过参加教学工作锻炼硕士研究生对本科教学的初步能力(包括各种教学环节)。

4.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3学分。

5. 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授课

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

单位

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54

3

12

讲授

120

90021101

第一外国语

90

3

12

讲授

100

90000001

研究生学术规范

16

1

12

网上自学

190

03221001

信息科学前沿

32

2

1

讲授

032

03221002

教学实习

240

2

34

实习

032

03221003

专业数学基础(A

48

3

1

讲授

032

03221702

并行程序设计

32

2

2

讲授

032

03221703

高级计算机系统结构

32

2

1

讲授

032

03221705

计算机网络技术

32

2

1

讲授

032

03221706

计算机算法设计与分析

32

2

2

讲授

032

 

 

 

 

 

第二外国语

144

2

12

讲授

100

03222104

计算机图形与图像技术

32

2

2

讲授

032

03222412

自然语言处理

32

2

2

讲授

032

03222604

形式语言与自动机

32

2

2

讲授

032

03222606

模式识别

32

2

1

讲授

032

03222618

机器学习

32

2

2

讲授

032

03222619

计算机视觉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01

现代嵌入式系统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02

并行计算技术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04

人工智能原理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07

网络存储系统(隔年开)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08

数据库系统实现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09

分布式操作系统(隔年开)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10

软件测试技术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11

软件的形式化方法与体系结构设计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13

移动计算与无线网络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17

网络与系统安全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18

软件安全工程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21

现代密码学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24

现代信息检索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25

软件定义网络

32

2

2

讲授

032

03222727

专业英语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28

媒体计算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31

认知计算与数据科学导论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32

WEB大数据挖掘

32

2

1

讲授

032

03222735

多媒体技术与应用

32

2

2

讲授

032

03200025

操作系统

 

不计学分

1

讲授

032

03200026

计算机组成原理

 

1

讲授

032

03200029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12

讲授

032

03200030

数据结构

 

1

讲授

032

03200031

数据库系统原理

 

1

讲授

032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在修满规定的必修课程基础上,研究生阶段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学生每学期应当检查自己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及时修读相应课程。在毕业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审核毕业资格,没能修满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并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研究生进入写作学位论文阶段,须在导师指导下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2)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师生共同确定,选题的原则是: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来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领域,并是对学科发展或社会进步有一定推动作用的课题。鼓励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选择实际课题,直接为四化建设服务。研究生的研究工作要充分考虑实验室条件和现有物质条件,合理安排,提高水平和效益。确定选题前,一定要对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并进行开题报告。

(3)学位论文的指导和审查:指导教师应定期指导并检查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及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初稿写成后,应组织一次学术报告,由导师做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学术型硕士在学期间需要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并且在毕业资格审核时,达到学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科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的科研成果要求》所规定的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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